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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邮政体制改革方案日前上报国务院,四大快递巨头依然惴惴不安。昨日,四大快递公司通过其代言机构亚太国际速递商协会(CAPEC)对外呼吁,要求在快递领域引入公平竞争机制。
亚太国际速递商协会成立于1996年,用以代表DHL、FedEx、TNT和UPS等世界主要的一体化快递公司在亚太地区的利益。亚太国际速递商协会昨天发表声明,希望中国邮政改革坚
持“三个分开原则”———即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和政事分开。同时,该协会再次对《邮政法》修改最敏感的部分提出建议,要求邮政企业分业经营、限制邮政专营和建立独立的监管部门。
该协会认为,在监管框架中应明确区分中国邮政普遍服务和非普遍服务,包括物流和快递。邮政企业的性质是非营利性的,经营邮政专营普遍业务,享受国家优惠政策与补贴。邮政其他企业经营竞争性业务,要与其他同业企业实行公平竞争,不得使用邮政专用标志、邮政车辆和邮政设施,不得享受国家对邮政企业提供的优惠政策与补贴,并接受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管理。
在确定邮政专营范围时,应确立专营领域的唯一目的是为了保证基本和主要的邮政普遍服务得到提供。该协会建议,初期应使用重量和价格相结合的方法界定邮政专营范围,将邮政专营范围限定为重量少于350克,价格低于国家标准邮资3倍的信件。并且上述专营范围应根据明确制定的时间表逐步缩减。此前最新的《邮政法》修改草案第六稿只按照重量规定,350克以下的业务就属于邮政专营,这意味着部分快递也成为普遍服务业务,纳入邮政局一家经营。
另外,该协会还认为应当设立独立公正的监管机构。邮政监管部门只对邮政普遍服务的提供商进行业务监督管理,而一般性质的运输和快递业务均不归属邮政监管部门管辖。
此前,《邮政法》的修改由于牵涉到整个快递行业的利益而受到各方广泛关注,但《邮政法》修改草案六易其稿,包括外资和民营快递企业纷纷表示“非常失望”。一位业内资深人士接受本报采访时认为,物流和快递业务目前来看最适合由商务部管理,并非中国邮政。该人士透露,由于中国邮政尚未完成体制改革,《邮政法》草案将暂缓出台。目前,《邮政法》初稿已由邮政局提交国务院,征寻各方意见后,如果条件成熟,年内将争取在国务院内部形成草案,之后再提交全国人大。
作者:早报记者 贺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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