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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还贷沪上银行“门槛”提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 06:2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沪上银行近期普遍提高了对提前还贷者的违约罚金额度。7月1日后,与中行签订房贷合同的客户如在不满1年的贷款期限内提前还款,将根据提前还款金额,以提前还款日的贷款利率向银行支付不超过6个月的利息作为违约金。工行和民生则规定,贷款未满1年,提前还贷须缴纳还款部分的5%作为违约金。此外,建行、招行等则规定“1年内不允许提前还款。”(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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