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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二○○五年七月四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二○○五年七月十五日在珠海拱北丽景花园华发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袁小波主持,公司董事会成员11
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记名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董事会决策权限>进行修订的议案》;修订后的《董事会决策权限》如下:
1、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对外投资、资产购置、资产处置及借款
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对外投资、资产购置、资产处置及借款金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占净资产总额(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数额计算,下同)50%以下的由董事会决定。
2、与非主营业务有关的对外投资、资产购置、资产处置及借款
与非主营业务有关的对外投资(包括股权、基金、股票、债券或其他实业项目)单笔或累积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占净资产30%以下的由董事会决定。
3、对外担保
1)对外担保总额不能超过净资产的50%。
2)单笔对外担保金额不超过净资产的10%。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单一非关联企业的担保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总额的20%。
3)单笔对外担保金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占净资产30%以下的由董事会决定。
4、费用支出
单项费用支出在500万元以下的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单项费用支出在500万元以上,总费用占净资产10%以下由董事会决定。
上述事项如涉及关联交易,应由董事会按照关联交易的特殊表决程序予以审议决定,属于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还应提交股东大会按照关联交易的特殊表决程序予以审议决定。
上述条款中凡“以下”均含本数,“以上”均不含本数。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珠海铧创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在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袁小波先生及刘亚非先生回避了本议案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会计政策的议案》;会计政策中有关会计估计部份作出如下调整:
本公司原定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法的坏账计提比例为:
账 龄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10
% 1-2年20
% 2-3年40
% 3年以上 60
%2005年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各项应收款项进行了全面的核查清理,包括本公司对下属公司的应收款项以及下属公司之间的应收款项。为使本公司会计估计更接近资产价值的实际情况,更好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外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根据公司业务情况及应收款项管理的实际情况,拟对本公司以及下属子公司对非关联方以及非控制关联方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会计估计保持不变;拟对本公司对下属控股公司以及下属控股公司之间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如下:
1、按期末余额的1%计提坏账准备;
2、对有确凿证据表明本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已撤消、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并且不准备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或无其他收回方式的,则对预计无法收回控股公司的应收关联方的款项计提特殊坏账准备。
本公司上述会计估计变更从2005年起执行。
上述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制度的规定,同时将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质量。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2005年8月20日上午10: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拱北丽景花园华发楼六楼会议室
3、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对<董事会决策权限>进行修订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收购珠海铧创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至2005年8月1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权利;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相关人员。
5、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A、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预先登记;
C、委托代理人出席者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会议登记时间:2005年8月19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3)、会议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拱北丽景花园华发楼证券部
6、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会议会期半天。
(2)公司地址:广东省珠海拱北丽景花园华发楼
联系电话:0756-8282111
传真:0756-8282111
邮编:519020
联系人:阮宏洲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七月十五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5年 月 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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