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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制造了“啤酒甲醛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 01:03 新文化报

  我国没有《食品安全法》,95%的啤酒加甲醛的说法缺乏证据

  本报讯 (记者李德庆)日前本报独家报道了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长春市场啤酒的抽检结果:长春市场上八成啤酒含甲醛,但含量均未超标。昨天上午,长春市质监局专门就此事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长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专家表示,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啤酒消费者可以放心饮用,甲醛含量极其微小,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而从昨日国家质检
总局公布的抽检结果来看,长春市场上啤酒中甲醛含量仅为国家平均抽检结果一半。《食品安全法》我国没有啤酒甲醛风波至今已是第十天,在中,提到了《食品安全法》,有如下文字:“据了解,甲醛在我国的《食品安全法》中明确规定不能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

  但随后有媒体报道明确指出“《食品安全法》至今尚未正式颁布”。日前,《第一财经日报》采访了我国立法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新闻处处长韩林宏,韩处长告诉记者,目前我国没有《食品安全法》,只有一部《食品卫生法》。而且在今年公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2005年立法计划和5年立法规划中都没有《食品安全法》在内。“95%加甲醛”说法少证据

  而最初媒体公布的“啤酒加甲醛在业内变成了一个大家心照不宣的行规……”的匿名信,并有专家表示“就产量的比例来看,95%的国产啤酒都加了甲醛”。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这封信的作者姓李,在北京一家啤酒研究所工作,这家研究所不隶属于任何啤酒企业。

  位于青岛的国家啤酒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国家技术监督局在全国150个行业检验中心中,惟一一个关于啤酒行业的检验中心。“我觉得95%的啤酒加入甲醛的说法似乎没有证据。”在该检验中心食品室的徐部长的印象中,经他们手检验的啤酒中有超过农业部的推荐标准0.2毫克/升的,但是由于检验的啤酒基本来自山东,徐部长无法判断是否95%的国产啤酒都有甲醛超标。

  《第一财经日报》在调查后得出,该人士以匿名信的方式通过媒体向啤酒行业扔出“炸弹”之后,急躁展开的新闻大战中不乏矛盾,甚至失实。

  长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李刚副院长强调,部分媒体断章取义的报道,不但误导消费者,还给啤酒行业带来了不利的影响。甲醛作为助剂这种方法在全世界都在使用,即使在欧洲和日本也未被禁止。事态发展回放

  7月5日,媒体披露95%国产啤酒含甲醛。

  7月9日,业界认为国内质疑甲醛啤酒尚早。

  7月11日,啤酒巨头称早已停用甲醛。

  7月13日,韩国紧急收回中国啤酒。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啤酒分会会长肖德润呼吁停止恶性炒作。

  7月14日,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啤酒分会发布《对中国啤酒“甲醛问题”的通报》。(新闻编辑:)(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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