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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我们现在拥有和将来可能拥有的物权(评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 08:10 人民网-市场报

  安徽马鞍山人冯玉梅购买了南京一家房产开发公司出售的商业门面房,5年后被告知房屋买卖合同关系解除;如今,她登上中国人大网站,希望将来正式出台的物权法,能够保护她对于已购买的房产拥有的物权。10日以来,像她这样通过各种方式对物权法草案提出意见的公民,已有很多。

  物权法草案全文7月10日向社会公布,以征求广大群众对草案的意见。这是我国向全社
会公布并征求意见的第12部法律草案,值得每个中国人关心。

  关注物权法草案,就是关注我们每个人现在拥有和将来可能拥有的物权。有恒产者有恒心,这句话经常被用来说明保护私有财产的重要性。但是,如何确认私有财产归谁所有,如何保护权利人的物权,要通过法律制度来实现。物权法的制定,引起众多专家和公民的关注,并值得全中国每一个人关注,原因就在于此。

  物权法正式公布实施后,是否让大家满意,很大程度上就在于它是否能最大限度起到定分止争,物尽其用的作用。在不断发展的大中小城市,像冯玉梅这样遇到房产纠纷的人越来越多;在广大农村,不论是在城市化进程上,还是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都经常遇到土地纠纷。你希望物权法能够帮助你从各种物权认识分歧和纠纷中解脱出来么?你现在就应当多关注物权法草案。

  关注物权法草案,在于我们今后的不动产购置,要在这部法律的规范下进行。物权法草案规定,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这就给那些在农村购地建房的城里人明确说“不”。

  关注物权法草案,还在于物权保护中很多问题有待于在讨论和探索中逐步找到答案。比如说,一般人拥有的住房的土地使用期限为70年。70年后,我们的房子怎么办?物权法草案只是给出了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具体操作有待进一步明确。这类问题,只有在公民的普遍参与下,才能找到让公民普遍认可的答案。

  《市场报》 (2005年07月13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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