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链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 10:58 人民网-市场报

  按照新条例规定,我国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依照政府规定受种的疫苗。据介绍,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共有乙肝、卡介苗、麻疹、百白破(全细胞)和脊髓灰质炎疫苗5种。第二类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国家对第一类疫苗的流通,仍是由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制定本地区第一类疫苗的使用计划。该《条例》比较引人注目的就是允许药品批发企业经营第二类疫苗,《条例》里面
第十五条的规定则明确规定“疫苗生产企业可以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批发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的第二类疫苗。疫苗批发企业可以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其他疫苗批发企业销售第二类疫苗”。

  《市场报》 (2005年07月11日 第十三版)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