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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企业进军东盟需防“明枪”和“暗箭”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 07:47 中国汽车报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如期于7月1日启动,降税计划将于7月20日实施。专家预测,中国与东盟在机电、能源等方面存在互补性,合作前景非常广阔,中国汽车及零部件企业面临新商机。

    然而,商机与风险同在。东盟国家现阶段还存在哪些投资经营的风险?中国企业如何应对?

    投资东盟有四大壁垒

    商务部对外经济合作司副司长刘迎军向记者介绍了东盟市场的相关情况,并对中国企业进入东盟提出了具体建议。

    据刘迎军介绍,目前,东盟国家在投资经营方面存在的壁垒涉及行业准入、持股比例限制、工作准证、雇用当地人比例等。

    一些东盟成员国限制外国投资者对其某些行业的投资。如越南就规定:除汽车产品全部外销的投资项目外,不再审批新的汽车组装生产外商投资项目;客车方面只采购本国产公交车。

    东盟一些国家不同程度地限制外国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如泰国要求在服务业、农业、渔业、勘探和采矿业的泰资股权不得少于51%;马来西亚规定在印刷、钢铁、包装等行业的外资股权不得超过70%。另外,马来西亚有关法律规定部分行业禁止外商独资及必须有两名以上的马来西亚籍股东。

    马来西亚的政府投资项目不对外国公司开放。泰国原则上禁止外国公民拥有泰国土地(经向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咨询,如果是属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的引资项目,则可以公司名义拥有土地)。除了文莱对聘用当地或外国雇员没有比例限制外,其他国家都有不同比例的要求。

    非经营障碍难以控制

    除了各种壁垒以外,刘迎军提醒说,一些非经营障碍,如风俗习惯、文化差异、办事效率、商业信用等,也都不同程度地影响投资者的经营活动,决不能忽视。

    记者从已经进入东盟市场的一些国内汽车、摩托车企业那里了解到,经营壁垒一般是当地政府的明文规定,非常明确,企业容易掌握。如果把经营壁垒比作“明枪”的话,那么非经营障碍就是“暗箭”,是企业投资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而且非经营障碍。

    比如,我国某企业正常向东盟某国企业出口17000套摩托车散件,大部分货款未结。货在交货地点被该国政府发文扣留,并以处罚其国内企业为由长期拒不解决。结果,被扣货物损坏严重,给我国企业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除了这种行政干预正常贸易活动的情况以外,东盟一些国家还存在招标过程不规范、随意毁标、申请商标保护难、关税政策多变等一系列问题。业内人士认为,这些问题不是短时间内能解决的。

    加强沟通和了解

    有助于化解风险

    面对这些壁垒或障碍,中国企业应该如何应对?

    刘迎军提醒中国企业,首先要在投资前做好调研及可行性分析,了解东道国关于引资、税收、劳工、领事等法律法规,研究东道国对所投资行业的要求、东道国提供的优惠政策和限制措施,违法的事坚决不能做。第二,要选择可靠的、有信誉和影响力的合作伙伴。第三,利用多边渠道做好与东道国有关部门的沟通工作,与我国驻外使领馆保持联系,取得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积极促进双边合作快速健康发展。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汽车分会秘书长王法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表示,哪个市场多少都有壁垒,相比之下,东盟市场属于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出口相对好一些。

    “东盟这个市场离我们太近了,我们对这个市场相对比较熟悉,人员来往方便,劳动力便宜,这些都有利于中国的汽车出口。”据王法林介绍,到目前为止,我国已有多家企业实现了对东盟的汽车出口或技术合作,这些企业以中国本土企业为主。我国自主品牌的汽车由于具有质量可靠、价格便宜等优势,在当地市场很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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