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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苏永华实习生孙舒)在很多消费者眼中,葡萄酒的“年份”就是高档的代名词。其实,“年份”不过是件自欺欺人的美丽外衣。
6月底,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揭露,北京一家葡萄酒公司生产的“嘉裕长城”牌葡萄酒用同样的原料酒调配,却标注名不副实的不同“年份酒”上市。其中,其委托加工企业2001年建的厂,酿出了1992年的葡萄酒。
武昌杨小姐说,自己此前一直认为葡萄酒标注的年份越早,品质就越好,所以特别在意葡萄酒的年份,只要是年份“久远”的葡萄酒,贵点也“觉得值”。
记者昨在江城多家超市看到,很多葡萄酒都有自己的“年份酒”,且标注年份越早价格越高。如某品牌标称1994年出产的葡萄酒,每瓶价格达280元,而同品牌标注2003年生产的葡萄酒价格每瓶才30元。
葡萄酒为何热衷“年份”?省工商局消保处人士称,一些企业为了把酒卖出高价钱,故意将新出产的葡萄酒标上早产年份,使其摇身一变就成了昂贵的“年份酒”,但实际品质与普通葡萄酒没有什么差别。
不少人其实不清楚“年份”所指。省酒业协会会长程业涛介绍,葡萄酒其实有两个年份,一个是原料葡萄的种植年份,另一个是指罐装年份(即生产日期)。其中,标注种植年份具有很大的欺骗性。
省质监局标准处负责人介绍,只有用当年的葡萄榨取的葡萄汁为原料,生产的葡萄酒才能标称为当年的年份葡萄酒。而且,年份不能作为评定葡萄酒质量好坏的标准,1992年出产的葡萄酒未必比2002年出产的好。
这位负责人称,目前尚未有针对葡萄酒年份的标准,葡萄酒的“年份”都是企业自己标注的。消费者在购买时,千万不要被其“年份”外衣所迷惑,最好选信誉比较好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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