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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
经本所核准(上证债字〔2005〕17号),2005年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债券(以下简称05申能债)定于2005年7月18日在本所上市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05申能债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期限为10年。本期债
券为浮动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基准利率与基本利差之和,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和其他各计息年度起息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基本利差为2.7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各计息年度的基准利率与基本利差之和若不高于5.05%,当期利率为5.05%;基准利率与基本利差之和若高于5.05%,当期利率为基准利率与基本利差之和。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自2005年2月2日起计息,2015年2月2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05申能债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信用等级为AAA级。
二、05申能债将于2005年7月18日起以现券方式在本所上市交易,上市总额2300万元。债券简称为05申能债,交易代码为120501。现券交易以手为单位(1手=1000元面值)。
三、05申能债上市首日,行情显示该债券简称前冠以 N以示提醒,请各会员单位注意检查调整柜面系统设置。
四、05申能债按席位进行交易。已购买该债券的投资者须在原购买网点委托证券公司代理买卖;上市后买卖该债券的投资者须遵循在某个营业部买入后,只能在该营业部卖出或在利息支付日兑付利息及到期兑付本息的原则。
五、各会员单位应严格将自营和代理账户分开管理,严禁挪用客户托管的现券,一经发现,本所将按会员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五年七月八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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