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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居民用电拟于下月提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 13:48 海峡网-厦门晚报

  本报讯 (记者曾海林)记者从相关方面获悉,我省有关用电价格的简易听证会昨日在福州举行,本次听证会申请将直供区居民生活用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1.8分,并适当拉大不同用电量的差价。

  据了解,我省电力公司直供区居民生活用电现行价格为:月用电量在150千瓦时及以下的部分按每千瓦时0.43元执行;月用电量在151-400千瓦时的部分按每千瓦时0.44元执行;
月用电量在401千瓦时以上部分按每千瓦时0.5元执行;合表用户按每千瓦时0.44元执行。电力部门申请将直供区居民生活用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1.8分,并适当拉大不同用电量的差价。

  本次价格调整还将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后,报经省政府同意,再报国家发改委批准,于今年的8月份开始实行。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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