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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前可向商务部申请具体输欧数量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 03:15 东南早报

  早报讯(记者李岚)7日,商务部公布了“输欧十类纺织品2005年度第一次分配全国总量”。昨日下午,记者登录商务部网站发现,商务部外贸司又下达了“输欧盟十类纺织品2005年度第一次分配全国各经营者可申请数量的通知”。

  据该通知,商务部外贸司对需要申请数量的各经营者主要要求如下:

  一、各经营者出口实绩以2004年6月1日至2005年5月31日期间中国海关十位商品编码数据为准,各经营者可申请数量按照《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暂行)》第九条规定的公式计算。

  二、此次下达的可申请数量不作为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为相关经营者签发《纺织品出口临时许可证》的依据。

  三、各地区纺织品经营者应按照商务部下达的第一次分配可申请数量尽快提交申请,如实填报2005年度第一次分配的可申请数量中缺少企业13位进出口代码或者企业中文名称的数据。而在7月13日前,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要将本地区经营者的申请报告及电子数据汇总上报商务部(请通过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签证系统接受并上报电子数据)。商务部将根据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汇总上报的书面申请及相关电子数据下达正式分配方案,正式分配方案将另文通知。

  另外,相关经营者若想了解更详细的内容,可在商务部官方网站“纺织品出口信息”栏目中查阅与此次分配相关的数据。

  相关消息

  为了满足相关出口企业安排总体进度,同时为相关管理部门提供决策信息支持,海关总署从7月8日起每天通过“中国海关互联网站(www.customs.gov.cn)”发布对欧美受限纺织品出口的最新海关统计数据。

  海关总署统计司负责人说,这主要是针对我国纺织品出口面临的新情况和新形势,社会各界特别是纺织品出口企业需要及时了解受限纺织品的实时出口情况,海关推出了此项措施。(新华)

  中美纺织品谈判昨日开局

  在中美商贸联委会举行前夕,中美第二轮纺织品磋商已悄然举行。记者从商务部获悉,中美双方谈判代表从昨天起已在北京就纺织品贸易进行技术层面的磋商。接近商务部的人士认为本轮谈判难有结果,更多是为下周中美商贸联委会作前期准备;但业内人士却对此次磋商寄望很高,认为下周中美高层的出面将使两国在纺织品问题上达成和解,“我们现在迫切需要稳定的贸易环境。”商务部研究院专家梅新育告诉记者,同“中欧谈判”相比,“中美谈判”更为艰难。首先,欧盟把中国作为战略合作伙伴,美国则不然。其次,欧盟与我们谈判时尚且处于调查和磋商阶段,但是美国已采取设限的实际行动了。(东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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