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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海生实习生钱欢欢嘉兴报道7月5日,本报报道了《江浙边界水域污染,嘉兴数万居民断水》关于浙江省嘉兴市新滕镇澜溪塘水质污染事件,排污的企业到底是谁?嘉兴居民的自来水达标了没有?6月6日,记者再次赴秀洲区环保分局和新滕镇人民政府了解情况。
6月27日澜溪塘污染事件以来,国家环保总局、江苏、浙江两省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给予高度重视,一方面做好稳定和应急方案;另一方面做好污染源的排查和确定工作。至7月
3日晚,污染事件的原因调查工作取得突破,在大量事实和证据面前,原先有重大嫌疑的吴江恒祥酒精制造有限公司被认定为本次事故的肇事责任单位,现已责令停产。
7月4日,国家环保总局、江浙两省在吴江市再次召开协调会议。会上,国家环保总局监察办公室张志敏处长通报了污染事件调查的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江苏省要依据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有关责任单位,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要求在半个月之内将查处情况报环保总局;二、肇事责任单位吴江恒祥酒精制造有限公司是否允许存在要进一步科学论证;三、本次污染事件的损失赔偿问题由两地政府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司法程序解决。
记者从新塍镇政府获悉,7月4日,新滕地面水厂水源保护区和取水口水质逐步好转,并于当天下午17时恢复正常供水。从恢复居民生活、饮用水供应以来,当地居民情绪稳定,日常生活已日趋正常。
嘉兴秀洲区环保分局局长张建明告诉记者,由污染引起的损失正在统计中,将在近日内与吴江方面协商,早日为当地老百姓争取到合情合理的补偿;并通过此次事件希望社会各界更加重视环保问题,加强环保意识,防止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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