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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东修改方案提高对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8日 08:57 东南早报

  每10股流通股多获2元并延长禁售期

  成为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第一家披露方案的公司后,吉林敖东(000623)又提交了第二批试点的第一份修改方案。吉林敖东8日公布,公司董事会7月7日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修改提案》,根据修改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吉林敖东流通股股东实际现金所得由每10股2元增为每10股4元;此外该公司还修改了大股东减持承诺。

  吉林敖东新的对价方案为,非流通股股东按照1∶0.6074的比例缩股,使其持股的每股价值与原流通股每股价值相等。同时,为更好地保证现有流通股股东权益,公司向全体股东派现,非流通股股东将其应得股利全部支付给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实际现金所得为每10股4元(税前)。

  根据新方案,吉林敖东公司大股东敦化市金诚实业公司修改减持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改为36个月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吉林敖东方案中的部分条款也作了变动:“在上述禁售期满后,每年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不超过2%”修改为“在上述禁售期满后,如减持所持公司股票,则每年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不超过2%。”(楼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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