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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蚊香致癌说”属误导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8日 08:57 东南早报

  北京举行“蚊香与健康论坛”,专家解析“蚊香风波”,指出——

  早报记者刘鹤翔

  今年4月和6月,重庆市消费者协会和湖南省消费者协会(简称“两地消委”)向社会发出“消费警示”,针对蚊香燃烧时的烟雾,称“多数蚊香含致癌物”,“一盘蚊香所释放
有害微烟与137支烟相同”,“警示”经过媒体报道,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消费者心理恐慌。

  对此,7月5日,中国日杂工业协会家庭卫生杀虫制品专业委员会邀请有关专家及行业骨干企业在北京举行了“蚊香与健康”论坛。

  “蚊香风波”消息源

  联合国环境署医用技术设备委员会委员、主任药师游一中教授指出,“重庆消协”发布的信息是摘自马来西亚媒体报道,该报道又转摘自一篇题为《蚊香释放物和对健康的影响》的文章,该文测定了4种中国产蚊香和2种马来西亚产蚊香在点燃后释放的物质。

  游一中说,该文是一篇研究蚊香燃烧过程中释放物的文章,是物理—化学领域的文章。根据这篇文章得出“蚊香致癌”、“蚊香有毒”的结论不科学,不符合事实。因为,该文的依据是对蚊香基质不完全燃烧所释放烟雾的测定,同时文章未进行任何动物实验和人体试验。

  “蚊香致癌”属误导

  游一中说,这篇文章发表至今已有1年零9个月,但世界卫生组织尚未对蚊香采取任何行动,2002年颁布的关于制订和应用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杀虫剂规格的手册以及1998年世界卫生组织对蚊香、电热蚊香和液体蚊香及杀虫气雾剂的非正式咨询报告仍然有效。

  游一中指出,自发明火以来,人类就使用植物燃料,如木柴、稻草、麦秆、玉米秆等,而且熏香不仅用于辟邪驱虫,还广泛用于庙宇庵堂,从未有致癌,因为产生的烟雾经环境中空气稀释后才吸入人体,完全不同于直接吸入的香烟烟雾。

  其他与会专家对蚊香的毒性持否定态度,由卫生部派驻农业部对卫生杀虫剂产品进行审核的毒理专家姚佩佩说,中国蚊香采用完全燃烧过的木炭粉作为基质,其焦油含量及烟尘含量已经降到最低。同时,蚊香产品评测过程中,其毒理也是经过严格审核的,只有合格产品才予以登记。蚊香的烟雾与香烟无可比性,因为香烟是被直接吸入人体的肺部,而蚊香的烟雾是稀释在空间里的,浓度很低。

  消协警示机制受质疑

  中国日用杂品工业协会秘书长、家庭卫生用品专业委员会主任张广荣说,蚊香用来驱灭蚊虫已经有百年的历史。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在审核蚊香生产企业资质,发放生产批准证和产品农药登记证以及制定国家产品标准等方面,有严格的安全与环保标准,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和产品是不准生产和销售的。

  专家们认为,消委发布消费警示,应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农业部检定所副所长叶纪明说,我国蚊香出口到世界几十个国家,其中包括美国等发达国家。从技术上讲,我国蚊香在世界处于领先地位。蚊香制剂需要通过毒性试验后才批准生产,从目前情况看,蚊香致癌的情况还没有发现,“两地消协”的分析推测是不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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