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财务检查招标确定中介机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8日 08:45 沈阳今报

  记者刘洋

  今报讯 辽宁省财政厅昨天正式公布消息,财政系统今后从事财务检查时不得指定中介机构。

  为规范财政厅内部各单位聘用中介机构开展财务检查、投资审核、资产评估等工作,
省财政厅出台了《省财政厅聘用中介机构暂行办法》。其中规定,今后省财政厅从事财务检查、投资审核、资产评估的中介机构的选聘,都要采取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确定中介机构,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原则,不得采用任何方式干预中介机构的评选或者指定中介机构。

  这对提高财务检查、投资审核、资产评估等项工作的质量,以及防止“腐败中介”等将起到促进作用。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