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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似正规的详细条款,言之凿凿的白纸黑字,在日常生活中,合同欺诈是最容易迷惑人的欺诈方式,让消费者防不胜防。今年以来,我省工商系统将打击合同欺诈作为专项整顿的重点内容,实现合同欺诈办案零的突破。
本报海口7月7日讯(记者李灏)今日,记者从海南省工商局获悉:今年以来,我省工商系统将打击合同欺诈作为今年专项整顿的重点内容,而海口工商局美兰分局龙舌坡工商所
作为试点单位。
据介绍,合同欺诈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定、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截止目前,龙舌坡工商所在试点工作中,查阅了150家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各类服务合同450份,其它合同200份,从中发现线索立案查处合同欺诈案件12宗,已结案9宗,罚没款4万多元,实现合同欺诈办案零的突破。记者从中选取一些典型案例,提醒消费者如何才能防止合同欺诈。
现象一:盗用他人名义
今年4月12日,经美兰分局授权,龙舌坡工商所对海口XX旅行社营业部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并查明,当事人在没有旅游经营许可证情况下,擅自冒用海口市中国旅行社名义与客户签定旅游协议,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000元。
在对海口美兰星光办公设备总汇进行合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擅自使用海口星光办公设备有限公司名义与他人签定办公设备维修合同,属合同欺诈,执法人员对其罚款了2000元。
防欺诈支招一
消费者应将证照与合同结合仔细查看,看经营者有无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是否与所签定合同的主体一致,是否在合同中冒充自己具备主体资格等。
现象二:虚构服务项目
今年4月8日,王某向龙舌坡工商所投诉,称其在2005年3月3日向海南嘉诚职介所交纳了200元介绍费,并签了中介合同,但该职介所一直没有帮其提供工作。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赶赴该所检查,通过对职介所委托招聘书进行核对,发现其中海南嘉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招聘书为该职业介绍所虚构,该公司根本没有委托该职介所招聘员工。
海南嘉诚职介所利用虚假广告和信息,虚构合同标的,诱使他人签定中介合同骗取中介费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工商人员处罚其5000元,并责令退回所骗金额200元。
防欺诈支招二
在签定合同后,查找标的(即商品和服务)是否真实,特别是招工合同,对聘人单位要仔细查询,看其是否真在招工,以防中介所搞自买自卖的伎俩。
现象三: 冒用他人印章
今年4月份,该所执法人员对海口一家机动车培训有限公司培训部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冒用他人印章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行为,属合同欺诈,当即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1000元。
防欺诈支招三
这种合同欺诈,是一方当事人故意告之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做出错误的判断,从而与之签定合同或履行合同的行为,有很深的隐蔽性,消费者在与之签定合同时要通过多渠道了解对方情况,不要轻信对方的一面之词。
作者:李灏
(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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