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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5年5月25日召开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 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3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0.90元现金),分红前总股本为630,000,000股,分红派息后总股本630,000,000股。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7月13日,除息日为2005年7月14日。
三、 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5年7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分红派息方法
1、本次2004年度社会公众股、内部职工股、高管持股股息于2005年7 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非流通法人股股息由本公司派发。
3、提示:尚未领取到2003年及以前年度股息的内部职工股及高管持股,请于2005年7月14日至2005年8月13日到吉林省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领取,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699号中银大厦一楼,具体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30(周六、周日休息)。
五、咨询机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工农大路3088号三楼302室
咨询联系人:刘咏坪 封瀚钧 张 红
咨询电话:0431-5791098 5791053
传真电话:0431-5791077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七月八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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