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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加购物点游客可获赔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8日 03:40 重庆晨报

  在合同之外购物点每多一个,每位游客可获赔50-100元

  本报讯(记者但丁)我市部分旅行社近日宣称:如果导游擅加购物点,多加一个购物点,每位游客可得到50-100元的“赔偿”,有的旅行社还准备聘请游客来当监督员。

  据悉,被导游乱带进购物点是游客最头疼的问题,其中以海南游、东南亚游表现最突
出。

  招商国旅说,如果导游不经全体游客书面同意而擅自带游客进入合同中所列之外购物点的,一经发现,每乱加一个点,旅行社将根据情节轻重,赔偿每位游客50—100元。这一条款主要指国内游,但游客接受的自费建议不在此列。

  天鹅国旅也宣称,其泰国游一线,如发生导游擅加购物点强制消费,旅社将双倍赔偿。

  中国旅行社准备出台的措施是外聘游客当旅游监督员。

  据悉,目前旅游业利润较薄,很多旅行社为了揽客就喊出“零团费”甚至“负团费”,而它们的利润来源就是途中带游客进购物点,收取购物点的“回扣”来补贴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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