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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社区“调解委员会”有待检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6日 09:11 中国经济时报

  高档项目“物业革命”还需努力

  本报记者 王小霞

  6月28日,位于北京东直门的Naga上院项目正式对外宣布:将物业公司的股权配送给业主,实现“业主自治”。此举被称为京城首例“物业革命”。无独有偶,29日,北京朝
阳区香河园街道在全市率先成立首个社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目的是第一时间解决社区物业纠纷。

  据了解,近年来物业纠纷呈大幅上升趋势,2004年中消协受理的投诉中物业投诉有4700多件。有关专家分析认为,物业纠纷已经成为房地产业发展中的“顽疾”,而以上“物业革命”和社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两个举措,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物业纠纷的快速解决,让业界对于物业服务归位充满期待。

  高档项目推出“物业革命”

  据北京天恒拓展房地产开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建国介绍,Naga上院的“物业革命”主要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物业公司股权配送给业主”、“房屋售后服务”和“业主公约”。

  李建国说,自己提出的“物业公司股权可以配送给业主”的全新解决方案,是计划在自己开发建设的北京东直门Naga上院项目中,前期由开发商拿出200万资金牵头成立物业管理公司,在项目出售的同时将物业管理公司以股权的形式配送给小区共99户业主,让业主自己做物业管理公司的老板。然后通过聘请专家团,建立系统的物业管理机制,让广大业主自己参与到物业管理中来,业主自己就是物业公司的股东。

  在执行层面上,将物业管理公司以股权的形式,按照业主购买值的比例将股权无偿配送给业主,每年由作为股东的业主成立董事会,领导物业公司发展。物管公司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专业人士担任,物管公司成立在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体系,严格按照股份公司的操作模式来进行公司运营,同时财务透明公开,业主具有监督物管公司的权利。此外,物管公司股权跟业主的商品房产权捆绑,不能随意出售或转让。

  李建国表示,自己之所以提出将在小区内试点将物业公司股权进行分配,主要是为了化解未来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矛盾,使业主和物业的关系更加密切,把两者关系推向股份制的正常经营轨道。

  大型社区委任“调解委员会”

  Naga上院用一场“物业革命”迈出了解决业主与物业公司纠纷的第一步,但很多专业人士担心,以股权配送的形式实现“业主自治”的方法,只能适用于高档的中小型项目,而对于业主较多的大型社区,操作起来难度很大。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同样为北京市首次推出的“社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对于解决较大型社区物业纠纷有一定帮助。

  “新成立的社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是街道和朝阳区司法局联合成立,通过专业人士对社区物业纠纷的专业处理,可在第一时间解决社区物业纠纷。”北京香河园街道相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社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是街道办事处在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下专设,并在各社区调委会中增设物业纠纷调解小组,吸收物业公司负责人或房管干部为小组成员,专门调解、处理社区内发生的各类物业纠纷。

  由于物业管理还不成熟,物业管理方与业主之间经常发生纠纷,其中该辖区内的一物业公司仅去年就因物业纠纷到法院立案起诉273件,目前仍有50余起案件法院尚未判决。

  香河园街道办事处负责人表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的成立,可加强对调处物业纠纷的统一管理,避免社区居委会与物业公司在调解物业纠纷中的“单打独斗”;可以密切社区居委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相互关系,避免对物业纠纷的互相推诿;可解决社区居委会干部专业知识不足和物业公司职责范围有限的矛盾,避免物业纠纷的久拖不决,从而形成社区居委会与物业公司共同解决物业纠纷的合力,提高物业纠纷调解的质量。

  但效果如何还有待实践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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