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强硬的宝钢股份600019让步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第二稿出台,新的方案为每10股送2.2股加1份欧式认购权证。与第一稿每10股送1股加2份认购权证和5份认沽权证相比,第二稿的最大看点是取消了认沽权证。不过,众多中小投资者希望宝钢股份能有更多的让步。在网上交流会上,有投资者提出,按照宝钢公司的初步股改方案,每10股送2.2股,如实施则宝钢仍控股76%有多。按照方案宝钢要绝对控股,即控股67%,则宝钢公司完全有能力10送4.9股,为什么不这样做?
通过四种计算方法,来推测宝钢股份支付对价的合理范围。
上市公司总价值法
2005年6月15日,宝钢股份总股本为175.12亿股,流通股本为38.77亿股,非流通股为136.35亿股。根据宝钢股份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截至6月17日,前60个交易日复权后流通股均价为5.14元,以此估算流通市值为199.28亿元。根据宝钢股份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宝钢股份参考国际成熟市场的可比市盈率为5-5.5倍,据此估算其总市值,则关键在于如何选择净利润的数值。
按照现有国际同类企业的估值指标、采取IPO估值的思路重新评估上市公司价值;再减去流通市值得到非流通市值,计算非流通股价格;最后,设计中性标准下的改革方案。
其改革说明书提出2005年预计每股收益为0.89元,乘以总股本,则净利润为155.86亿元。我们先查看宝钢股份自2000年以来每年的净利润(2005年的数值按照一季报的数值乘以4推算),则其数值分别为29.92(00年)、25.61(01年)、42.72(02年)、69.76(03年)、93.95(04年)、122.92(05年一季报×4)亿元,按照线性模型推算,宝钢股份2005年净利润为110.68亿元,低于2005年一季报乘以4的数字,说明书估算的155.86亿元有些高估。
钢铁行业属于周期性行业,近几年宏观经济周期处于上升期,加上重工业化的影响,对宝钢股份的净利润有直接影响。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钢铁价格上,近年来钢铁价格一直处于上升趋势。不过,根据行业研究的结论,钢铁价格已经处于高位平台,继续升高的可能性较小,有所下降的可能性较大。因此,简单地把过去数年的高速增长投射到未来是不公允的。
为了评估宝钢股份的公允净利润,我们在下表中分别按照2004年年报净利润、过去5年(包括2005年一季度乘以4)平均净利润、过去3年(包括2005年一季度乘以4)平均净利润、根据2005年一季报乘以4预测的2005年净利润、改革说明书选择的净利润作为5种情况,每一种情况都按照5倍市盈率作下限、5.5倍市盈率作上限来测算宝钢股份的总市值。结果显示,公允的净利润应当在近三年平均值95.54亿元和2005年一季报乘以4的估算值122.92亿元之间,其改革说明书中的155.86亿元显然高估了。
总市值减去流通市值199.28亿元,得到非流通市值。总市值除以总股本得到全可流通股价。中性对价价值等于(原流通股价5.14元-全可流通通股价)流通股数。中性对价股数=(原流通股价/全可流通股价-1)10。(表1)
宝钢股份改革方案按照近60天的流通市场行情测算流通市值,而流通市场行情处于历史低位,并且自5月初以来宝钢行情受股权分置改革的影响显著下跌,这对上表中的对价数值有明显向下的作用。建议按照4月29日以前的一段时间的平均价格计算流通市值。
假定总股本不变,公允的中性对价的下限为10送4,上限为10送8.84。如果倾向于保护流通股东的利益、并给二级市场留有余地的话,则不应太接近下限。
按净资产溢价法测算
2004年有70余家上市公司进行了非流通股转让(不含拍卖、ST公司),转让价格对每股净资产的溢价比率平均为26.26%,标准差为43.11%。以净资产的平均溢价比率及其1倍标准差确定宝钢股份非流通股的基准价格与上下限范围,以6月17日前60个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5.14元作为流通股的价格,按照全流通后总市值不变、流通股价值不变的原则,确定宝钢股份给付对价。各参数值及计算结果如下表所示:(表2)
支付对价下限为0,上限为10送3.7股。如果宝钢股份非流通股按1倍每股净资产计价,支付的对价应为10股送2股。
按非流通股折价法测算
2004年上市公司进行非流通股转让的转让价格平均为流通股交易价的40.73%,标准差为19.89%。以宝钢最近60个交易日均价5.14元的40.73%为非流通股的基准价格,以40.73%±19.89%做为非流通股价格的上、下限,中性对价的计算结果如下表所示:(表3)
按非流通股折价法,宝钢股份最低支付对价应为10送4.4股,最高为10送16.1股。
流通股东应有价值法
以流通股东在首发、增发时支付的成本扣除分红所得,分别按当年一年期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计算其在2005年6月底的终值,作为流通股东所应拥有的价值,分别为172.037亿元和186.992亿元。再分别除以按净资产溢价法、按非流通股折价法计算的全流通后的“除权价”,可算出流通股东应该拥有的股份数,与现有股份数对比,便可算出对价。计算结果如下表所示:(表4)
按应有净资产法,最低支付对价为0,最高为10送14.5股。
在上述四种方法中,因为宝钢股份能够找到明确的国际参照标准,所以第一种方法是基本的考虑,其余三种方法作为参考。综合四种测算方法,宝钢股份支付对价的合理区间是下限为10送4股,上限为10送11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