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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股份应收电费款偿付有着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6日 06:35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000875)吉电股份今日公告称,经公司与吉林省国资委和吉林省地方电力销售公司反复协商,吉林省国资委同意用其在松江河发电厂的部分债权,偿付吉林省地方电力销售公司历史上应付吉电股份的14078.5万元电费。为落实债权的划拨和债权人的变更,2005年6月30日吉林省国资委、吉林省地方电力销售公司与公司签署了《关于用松江河发电厂的债权资金偿还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应收电费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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