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7月5日讯(记者周芳)记者今天从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了解到,继我省国有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互联互通的个人征信系统去年底投入运营后,到今年年底,我省地方金融机构的数据也将进入全国统一个人征信系统。
据介绍,去年底已纳入个人征信系统的数据包括我省的国有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不包括地方金融机构。凡在银行或者信用社有过贷款或者办过信用卡的个人,都会拥
有一份信用报告。个人信用报告内容包含三类信息:一是身份识别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二是贷款信息,包括贷款发放银行、贷款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实际还款记录等;三是信用卡信息,如发卡银行、授信额度、还款记录等。
据介绍,目前我省地方金融机构正在加班加点做结库程序,到今年年底,省内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的数据也将进入全国统一个人征信系统。各金融机构在审核个人贷款、信用卡申请或对已发放个人贷款等进行信用风险跟踪管理时,都可以共享这一系统中的个人信用档案。不管在哪个城市、哪家银行出现的“老赖”,都有可能出现在其他城市、其他银行的失信数据库里,等于为不守信用的人戴上“紧箍咒”,以往一直纠缠不清的第二套房界定问题、助学贷款不良率居高不下等难题,也将迎刃而解。
据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有关人士介绍,其实个人征信系统对于守信者来说,更重要的是积累他们的信用财富,越早进入,越早受益。国外的银行一般会根据进入征信系统时间的长短,来决定是否放宽贷款条件,降低贷款成数和利率。对于个人来说,个人征信系统相当于建立了“第二身份证”。每一次按约还本付息、银行卡透支还款等,其实都是在为个人积累一笔笔信誉财富,将来可以用作向银行借款的信誉抵押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