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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部分宾馆认为四部委公告只是指导文件而非法规
本报讯(记者仇峥)为制止“天价”月饼等不良现象,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前天出台公告,规范了月饼销售中的搭售行为。这一文件迅速在重庆糕点界引起反响,宾馆、酒店等中高档月饼销售商受到较大影响。
礼品月饼纯利30
%%该公告明确说,月饼销售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商品。而事实上,在月饼中搭售酒、茶,甚至鱼翅、鲍鱼、黄金等商品,一直是经销商重要的利润来源。
重庆某知名糕点企业说,自己去年经销的一款礼盒月饼,月饼本身的价值不过50元,包装盒的价格不到100元,而装上一瓶百元左右的酒或茶后,月饼顿时身价倍增,市场售价为500元。据称,礼品月饼的毛利一般在60%%以上,有的可超过100%%,甚至200%%。即使扣除折扣、商场返点等,纯利也超过30%%。
目前重庆一年的月饼销售额约2.5亿-3亿元,其中有各种礼品的中高档月饼占到总金额的5%%左右。
主要影响宾馆酒楼
业界估计,如果严格按照国家出台的政策,酒、茶等搭售行为将被制止,目前零售价在400元以上的月饼销售将受到严重影响。对此,一些月饼商表示,国家出台这一公告,对糕点制造商影响较小,因为这部分企业主要销售中、低档月饼,但对于宾馆、酒楼等走高档路线的企业影响较大。
重庆某著名宾馆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与月饼配搭的礼品在今年4月份已经备齐,因此今年还是会照旧推出有配搭商品的中高档月饼。这位人士称,四部委出台的毕竟是公告,既不是法律、行政法规,也不是政府规章,它仅是一个行政指导性文件。
记者昨日还看到一份市卫生局在6月出台的“加强2005年月饼卫生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表示,月饼销售严禁配装包括打火机、茶具等非食品类商品,而对于酒、茶叶等食品的配售没有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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