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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新闻》昨日获悉,确定中低价普通商品房供应和管理试点的四个区———卢湾、闵行、嘉定、奉贤,目前正在准备过程中。
“已经确定嘉定新城的两块地作为中低价房开发,同时将有9块地作为配套商品房用。”昨日,嘉定区房地局住宅发展中心有关人士表示,不过这些地块还未进入招投标程序。
奉贤区房地局一人士也表示,该区的中低价房土地正在作前期准备:“我们已经推出22块土地作为配套商品房,其中9块已经完成招投标,占地面积共计57公顷,另外13块正在进行中。”
卢湾区房地局有关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该区只是作为供应和管理的试点区域,并不会有土地推出专门作为中低价房和配套商品房开发。
奉贤区房地局上述人士介绍,目前配套商品房土地出让,政府会确定土地出让价格,然后向开发商招投标,评分主要看开发商对日后售价的报价、成本核算以及规划设计等综合因素。与普通商品房地块出让不同,开发商的日后售价报价存在最高限价,并且可能有下浮比例,在这个比例内,开发商报价越低分数越高。
据《上海商报》报道,《上海市配套商品房和中低价普通商品房管理试行办法》(讨论稿)显示,符合如下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一套中低价普通商品房:(一)户主取得本市城镇常住户口5年(含5年)以上;(二)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年初公布的标准;(三)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四)没有购买过商品房、配套商品房或未享受过房改政策;(五)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关人士同时表示,这份讨论稿中的内容已经过修改。据未经证实的消息称,在即将出台的试行标准中,“未享受过房改政策”这条限制已被确定取消。其它的几条标准也可能有调整。
作者:王芳艳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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