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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与物业公司针锋相对(组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6日 00:01 北京现代商报
业主与物业公司针锋相对(组图)
  商报记者 杜刚/摄 J096

  商报讯 (记者 杨雪婷)

  昨天,在北京市召开的对《北京市物业收费管理办法》以及《北京市物业收费政府指导价格收费标准》的听证会上,来自社会各界的21位代表发表了他们对北京市物业收费标准及物业管理办法的意见。

  政府制定的收费基准价是高还是低,听证会上最大的争论莫过于此。几乎所有物业公司的代表都认为这个价格标准“太低”,与1997年政府出台的《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相比,差别不大。

  北京金罗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代表许北风认为:现在的水电费、物业管理公司的人工成本费等都提高了,如果还按原来的标准收费,势必会影响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

  而来自业主的意见则认为收费标准定得太高了。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邱宝昌认为:“从收费政府指导价看,经济适用房费用是每平方米0.55元,普通住宅是0.9元,相差接近一倍。可是二者收费内容差别不大。调查发现,许多经济适用房的物业公司运营还是不错的,说明0.55元的价格是合理的。那么普通住宅小区的物业不应比经济适用房多太多,所以普通社区的物业价格在0.6元左右是比较合适的。”

  听证代表建言

  昨天的听证会上,大部分代表都认为,《北京市物业收费管理办法》以及《北京市物业收费政府指导价格收费标准》需要进一步细化和修改。物业费与物业运营成本应挂钩

  北京易普赛德教育信息咨询公司总经理刘俐认为,全市具有物业管理资质的2300家物业管理企业中,一级企业37家,二级企业107家,三级企业2156家,还有部分小区的物业公司根本没有物业管理资质。这些物业公司的实际运营成本差别是巨大的,不能简单地用一个平均值来衡量。因此,《办法》中应该规定物业费与物业运营成本挂钩,并确定上下浮动的依据。政府指导价应该分为几个档次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肖江平认为,政府制定一个指导价显然是不适合所有的小区,应该区分出基本档、标准档、优质档,甚至豪华档几个档次的收费标准。

  商报链接

  不含电梯和水泵运行维护费的楼房收费标准

业主与物业公司针锋相对(组图)
单位:元/建筑平方米·月

  杨雪婷 潘燕/制表 J108 J088

  电梯和水泵收费:

  《收费标准》以10层、20层和30层为基准层,区分有人值守和无人值守,分别制定了电梯运行维护标准费。

  高压、变频水泵运行维护费0.10元/建筑平方米·月。

  J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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