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汇金公司虽创立不久,但其正在中国金融业改革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不仅是国有商业银行中有着绝对话语权的大股东,最近,其旗下资本还正在进一步渗透进国内部分券商和一些中等规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中央汇金的“官办”色彩或许会在未来的某一时刻出现争议,比如会对其注资机构引入海外投资者或者海外上市有所影响。无论是中央汇金本身,还是被
注资方,其自我定位均应该及早作出厘清。
在2003年底中央汇金诞生之初,其当时的定位还是比较明确的,即为了配合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国务院授权,央行同意,动用外汇储备,并由中央汇金以公司名义向中行和建行各注资225亿美元。进而中央汇金成为中行和建行的大股东之一。
近期有消息人士透露,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最终双双放弃了在伦敦和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而选择香港市场,原因有很多,但是其中一项便是海外投资者对于中央汇金作为两家大型商业银行大股东的定位和性质不是很清楚,伦敦和纽约监管方在这一问题上也持保留态度。
从法律法规角度而言,当时政府采取这样一种办法来“曲线注资”,最直接的目的不外乎尽可能使被注资方满足上市基本条件。
将中央汇金作为一个政府对国内金融业改革所创造的投资工具,可谓用心良苦。但从目前所达到的效果来看,中央汇金对国内金融机构的注资显然还只是刚刚起步。就像监管者们经常说的“银行上市不是终点”,对中央汇金来说,对银行注资也显然不会是终点。更重要的是如何确保政府授权下的注资能够产生实际效益,确保各被注资方在拿到钱以后尽可能地进行妥善改革,从而确保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为了确保上述“更重要目的”的实现,中央汇金有必要在完成政府所交付的特殊任务的同时,同步采取公司治理形式,按照公司化和市场化运作,更有效地体现产权明晰和公司管治,尤其是在被注资方一些重要议题上发挥大股东应有作用。
但是从中央汇金实际参与市场的情况来看,目前无论是业界还是媒体,比较多地还是把中央汇金作为一个“政府代表”来看。这一概念在事实上并没有什么错误,但是长此下去,对外界,尤其海外投资者可能会造成某种曲解。
近期不少媒体在描述中央汇金时更是用“神龙见首不见尾”来形容,如果中央汇金认为自己还需要企业化运作,那么至少从这点来看,中央汇金至少在企业形象上还需多下一些功夫。
《国际金融报》 (2005年06月29日 第八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