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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成了“唐僧肉”。因为该项商品名义价格与真实价格之间的差价极其诱人。
作为社会福利政策的有机构成之一,为了满足中低收入老百姓起码的生活需要,政府对经济适用房有价格限定,从每平米2000元到4000元不等。事实上的价格双轨制造成巨额差价,难免会让不属于中低收入的其他购房者垂涎。于是,“门路阶层”伺机而动,大获其利。
近日,媒体集中报道了经济适用房变身豪宅事件。中国最大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北京回龙观、天通苑两大经济适用房社区内,房屋出租率已占全区租赁交易总量的78.8%的事实提醒我们,政府严格而公正的监管近于失效,部分经济适用房已经被一些非中低收入阶层“躐等消费”。
躐,在古汉语中是“跨越、跳跃”的意思。并不该属于你的,你却“跨越”一下捞过界。造成这种准公共产品被异化之怪现象的原因是:政策传导系统的扭曲。
要让经济适用房返朴归真,首先要问一问,究竟是谁收获了经济适用房的“租子”?
某些地方政府官员和房地产商难逃收租者的嫌疑。前两年,由于土地没有进行公平的“招拍挂”,加之政府对经济适用房的承建商采取税收、商品房开发等方面采取优惠措施,产生了大量的私下协约租金。作为交换,本应由政府承担的经济适用房建设规划和发售、监管职能,被公然让给开发商,遂使逐利与福利混淆不清。
能轻松购买到经济适用房的“门路阶层”则是主要的获益者。据新华社记者近日对北京经济适用房的调查,不少申购者并非中低收入阶层,而且申购人中有许多是与房地产开发密切相关的单位人群,如国土资源局、房管公司、城建公司、城管部门、房地产公司、城建勘测设计院等。仅回龙观住宅区在交易中心登记的拟转售经济适用房就多达数百套,从去年4月到今年5月,回龙观住宅区个人出租房屋一年缴税高达139.4万元。其间利益之大,不问可知。
要抑制经济适用房“躐等消费”,前提是要让政府官员退出寻租行列,这是保证政府有关部门严格监管、公平执法的前提,否则,某些官员将继续以“民不举,官不究”为幌子,与房地产商坐地分租。事实上,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已经出台了一系列与经济适用房有关的配套政策,为什么迟迟得不到落实?除了某些官员所一再强调的技术原因外,灰色利益链条恐怕是更为重要的深层次原因。
作者:叶檀 每日经济新闻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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