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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消息称,中国银行日前下发文件允许各地分行自行制定提前还贷违约金标准,中行四川分行已按照总行的通知,将从今年7月1日起对住房贷款提前还款的个人收取违约金。得知此消息,市民较为关心深圳的银行是否也会收取违约金?记者昨日调查后了解到,中行深圳分行按贷款合同的规定,仅对2001年12月以前的贷款客户收取违约金,对新增贷款暂不收取。
深圳中行征收“承担费”
“我们很多天前就已经收到了总行有关提前还贷违约金的文件,目前我们还未对新增贷款的提前还贷征收违约金,但对2001年12月以前发放的贷款,且合同中明确写明征收违约金条款的情况,我行将会按照合同中的规定对其征收提前还贷违约金。”中行深圳分行消费信贷处一位负责人说。
据介绍,中行深圳分行2001年12月份以前与客户签订的贷款合同中,大都有关于提前还贷收取违约金的条款,条约规定,提前还贷者将多交一个月的利息,计算方法是提前还贷额乘以月利率。后来,中行深圳分行将在合同中取消这一项条款。
中行深圳分行消费信贷处负责人表示,中行对2001年12月以前的贷款客户征收提前还贷违约金,是按合同中规定收取,这种费用其实应该叫“承担费”,因为客户的提前还款,打乱了银行的资金安排,银行要为这笔资金找出路,客户需要为此承担一部分费用。该负责人强调,目前中行总行让各地分行根据情况制订标准,深圳分行暂时还没有针对新增住房贷款征收提前还贷违约金的打算。
其他银行多在观望
随后,记者又通过电话银行咨询了我市各家银行的房贷部门,得到的信息是:除中行外,其他各家中资银行均未对提前还贷收取违约金,多数银行要求客户提前还贷时要提前申请,比如建行深圳分行就要求提前还贷者提前20天申请,工行深圳分行要求客户提前一个月通知,农行分行则要求客户提前三天通知。像招行、深发展、民生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此方面也有不同规定。
记者注意到,深圳多数银行不收违约金的主要原因是“在观望”。据了解,深圳发展银行已经在内地的几个城市开始收取违约金,但在深圳并未收取,“主要原因是再等等看”,该行一位部门负责人表示。
银行储户各执一词
“我很难理解把钱提前还给银行,银行还要收违约金。”某公司一位部门经理王先生得知银行将对提前还贷收取违约金的消息后表示。
王先生认为,向银行借钱买房是因为自己短时内不可能拿出那么大一笔钱,但随着个人收入的增加,有了更多的积蓄,自然想到把欠银行的钱还上,这样可以减轻自己的负担,可银行还收违约金,“简直是霸王条款”,王先生十分气愤。有不少储户和王先生一样,也都对银行收取违约金的做法相当排斥。
与市民强烈的反对态度不同,银行则有自己的说法,一家银行房地产金融部专业人士认为,市民提前还贷打乱了银行的资金安排,银行为资金寻找出路需要费时费力,银行还要安排专门人员进行提前还贷操作,必然消耗人力成本。如果银行的房贷合同里写有对提前还款收一定份额违约金的规定,就更加有理由征收,因为既然客户签了合同,就说明对合同条款认可。
专家认为,银行和客户之间之所以会产生这样大的分歧,主要是因为双方均站在各自的立场上看待这一问题,因此就会各说各的理。尽管多数银行目前还未对提前还贷征收违约金,主要原因是担心客户流失,但这一问题最终将怎样解决,还要看市场的变化而定。
作者:本报记者徐强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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