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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05年5月18日召开的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派息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派息方案
经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以公司2004年末总股本22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7.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现15400万元人民币;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B股股息折成港元派发,汇率以本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005年5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中间价(1港元兑换1.0609元人民币)计算;B股股东暂不扣税。
二、最后交易日与除息日
B股最后交易日为2005年6月24日,除息日为2005年6月27日,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6月29日。
三、派息对象
1、本公司国家股股东;
2、截止2005年6月29日(最后交易日2005年6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所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B股股东。
四、派息办法
1、国家股股东: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2、B股股东:B股股东红利于2005年6月29日通过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3、凡于2005年6月29日办理“杭汽轮B”转托管的B股股东,其红利仍在原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五、咨询机构及联系人
1、咨询机构: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2、咨询电话:0571-85780198
咨询传真:0571-85780433
E-mail: he@htc.net.cn
3、联 系 人:何建航、周勇梅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6月20日(来源:上海证券报))ā??????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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