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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还房贷 中行收1个月利息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 05:3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昨日,记者从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获悉,中国银行总行近日向各分行下发了通知,允许各机构根据当地市场情况,参照同业做法,确定是否对提前归还房贷收费及具体的标准。据悉,中行目前在川的做法是,提前还贷的收费为一个月的贷款利息。

  据悉,中行的通知表示,已签订的借款合同严格按约定执行,合同如已对提前还贷时间、金额、收费标准等进行明确的,可收取相应费用;如果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的,暂不向客
户收取费用。对新发生的贷款,各分行可根据当地市场情况,参照同业做法,自行确定是否收费以及收费标准,并在合同中约定。本报记者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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