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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上海6月14日专电
6月11日,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同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就中欧纺织品问题签署备忘录,中欧的纺织品贸易争端就此画上了一个比较圆满的句号。中欧双方签署协议的意义何在?该协议对中美解决争端的借鉴作用又有多大?是否预示中美之间的问题也能很快解决?就此,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博士接受了专访。
问:你觉得中欧就纺织品达成的协议的意义何在?
梅:从中国本身来说,这是一个比较理想的结果。双方签署的协议规定,对欧盟已经发起设限调查的十余种中国纺织品合理确定基数,并按照每年8%至12.5%的增长率确定中国对欧盟的出口数量,这比设限后实行的7.5%的水平要高一些,也说明谈判还是有成效的。
除了上述十余种产品以外,欧盟并没有中国对其他类别纺织品出口进行限制,并且还承诺克制使用“242条款”,承诺通过磋商来解决以后的纺织品摩擦。可以说,这非常明显地降低了我国纺织品企业出口欧盟面临的不确定性,这次磋商的结果等于给我们的纺织品出口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
还有一点要指出的是,中欧的这次成功磋商也在客观上为中美解决纺织品贸易摩擦问题提供了一个“样板”。
问:你刚才说中欧协议为中美提供了一个“样板”,那是不是说中美之间问题也可以类似地比较顺利地很快解决?
梅:虽然中欧客观上为中美提供了一个样本,但是考虑到美国的谈判作风以及美国愿不愿意在主观上借鉴“样板”方式还是一个问题。我觉得对中欧的“样板效应”在中美上实现不能抱过高的期望。
据我所知,在纺织品的贸易争端上,欧盟面临的政治压力比美国还大。欧盟的纺织业就业人数超过美国纺织业的10倍,并且欧盟的25个国家,有许多就要求对中国纺织品进口设限,尤其是欧盟东扩后加入的10国,更是要求在纺织品贸易实现一体化之后对中国单独设限。而美国作为一个单一国家,虽然面临着纺织业上一定的压力,但相比欧盟来说,政治上的压力相对要少一些。因此,中美纺织品问题能否妥善解决,关键的问题是看美国是否能够真正摆脱利益集团的控制。我还是要强调一点,虽然中欧的“样板效应”存在,但我们却不可对此寄予过多的希望,解决问题还是要靠中国增强自身的谈判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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