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度争持不下的中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问题终于取得重大突破。
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已就此达成原则性共识,决定统一两税。如果明年能完成立法程序,并轨后的内外资企业税收新政有望在2007年年初正式实施。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10日在宁波举行的“中国加入WTO后过渡期的开放趋势与应对策略”论坛上说,发改委、税务总局、财政部和商务部就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问题达成了原则上的共识,但两税合并的时间表还有待确定。他个人认为比较理想的方案是在2006年完成立法,在2007年推出。
贾康称,目前外企的税率是15%,内企是33%。外企税率上调和内企税率下调需要同时平衡。并轨后的税率区间估计在20%以上,最大可能在25%左右。
就未来的两税并轨方案,贾康预计说,并轨方案会考虑所有的内外资企业,在一视同仁地设定所得税的税率以及建立相关的会计制度之后,也会一视同仁地设立一些优惠条款。“比如说,外资投入带有环境保护方面的特定技术,有利于实现资源能源的高效率利用,符合中国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产业政策,那么这样的投资就应该享受更优惠的税收待遇。高水平的外资实际上可以继续享受优惠,而一般的外资就要和同等水平的内资平等竞争。”
同时,贾康认为,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会有一个“缓冲期”,“时机已经成熟,我们应该积极稳妥地更早地推出改革。但是这必须有一个过渡期,凡是增加企业负担的都有过渡期。”他个人估计过渡期将为五年。据新华社、《新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