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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商业银行将获跨区域经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 02:37 每日经济新闻

  近日,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表示,“将充分考虑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经营的意愿,达到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中等以上水准、满足各项监管要求的城市商业银行,可以申请跨区域设立分支机构。”

  昨日来自银监会的消息称,银会监于6月9日下午和辽宁省政府共同召开了“城市商业银行、信用社防范金融风险,提高资产质量工作会议”。这是银监会首次与地方政府共同就
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和防范风险工作召开会议。

  业内人士分析,商业银行跨区经营被看成解决商业银行发展瓶颈的“第二次革命”。去年底以来银监会高层多次表示,将逐步允许具备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展跨区域经营业务。北京、上海等地商业银行去年以来都积极筹备跨区经营。但针对具体一省的商业银行作出明确承诺,在银监会尚属首次。

  分析人士认为,唐双宁的表态表明,东北有可能在城市商业银行跨区经营上率先试行,银监会的这一举动主要是为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

  据悉,去年辽宁省内各市政府共动用地方财力逾70亿元,帮助城市商业银行重组改造。沈阳、大连、鞍山、锦州、辽阳、阜新等6家城市商业银行共剥离不良资产87.96亿元。

  作者:王磊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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