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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同方:失败即成功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 02:37 每日经济新闻

  一家欢乐一家愁。经过两次修改,三一重工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方案获得高票通过;而态度强硬的清华同方,却因网络投票通过率不到三分之二,惨遭否决。

  这为今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作出了一正一反两个示范:三一重工的成功在于他们的谦逊,清华同方的失利则是因为傲慢。

  流通股股东功莫大焉。从小处说,他们通过选票,给中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划出了第一道利益边界;从大处说,他们的选择给出了中国股市一段时期内的市场化发展路径。

  此次投票,对清华同方是失败,对中国股市则是成功。正是因为清华同方的失利,使股民在最短的时间内,确立了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程序公正的信心,构筑了股市法治的第一块实践基石。

  导致清华同方方案折戟沉沙的,是全部由社会公众股东组成的网络投票方阵。证监会“4·29”通知中,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经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规定,使中小股民投票的权利由虚拟走向真实。

  在这样的关口,我们决不应将清华同方的失利简单视作改革的失败,更不应以稳定为名,为行政干预寻找借口,使改革成果毁于一旦。

  这一担心不是空穴来风。近日,市场盛传证监会副主席桂敏杰先生对基金那一篇挟带风雷的讲话。当然,即便桂先生如春风般和煦,他的讲话对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国字号公司也会收一言九鼎之效。可以想像,如果是机构重仓持有的上市公司,在“暗示”之下,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也得通过,不通过也得通过”,大概是唯一的结果。中小股民的权利有可能彻底虚置。

  这并非杞人忧天。在证监会的六大利好中,其中数条涉及国字号机构,如成立“银行号”基金公司、允许上市公司买基金、基金买股票等。双方利益一致,何来博弈?

  从短期来看,机构投资者与上市公司利益一致,似乎有利于稳定;但从长期来看,却会因定价机制的暧昧不明,动摇市场的基石。股市改革当然需要有稳定的环境,但将稳定的环境,等同于国字号公司的增多与国有资金力量的增强,则是本末倒置。

  如果我们能因清华同方的失利而坚定对于市场的信心,确保并且强化中小股民的博弈力量,也算清华同方为中国股市作出的一大贡献。

  作者:叶檀 每日经济新闻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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