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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12日讯(见习记者 姜欣蔚记者张伟卿)在我市一度“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楼”的个人集资建房终于有了新进展,全市首家个人集资建房合作社预计7月中旬成立,合作社章程也已定稿,只等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据个人集资建房的组织单位省家庭服务业协会秘书长孔卫东介绍,拥有307名会员的山东省家协个人集资建房合作社成立大会将在7月中旬召开。成立大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请
会员代表审议刚刚于本月6日定稿的合作社章程。
合作社及章程确立后,楼盘选址、资金使用、户型设计等实质性问题等将逐步提上议事日程。孔卫东表示,个人集资建房在选址上将有别于经济适用房。由于个人集资建房的民间色彩,所以不会走政府划拨之路,而是将通过招拍挂的方式选择地块。据了解,目前他正在与3家开发商积极联系。
对于建房参与者最为担心的资金安全问题,孔卫东表示,建房集资款将交由指定的银行代管,集资款的使用也将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监督。据其介绍,资金代管银行最终将从与其接触过的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中选择一家。
近日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政策对个人集资建房冲击颇大,使个人集资建房会员从690多人减为现在的307人。对此,孔卫东认为,个人集资建房与经济适用房并没有太大可比性。首先,个人集资建房是面向中等收入阶层,而经济适用房则是面向中低收入阶层。其次,个人集资建房建筑面积在75至150平方米之间,而经济适用房建设标准则为65至80平方米。
个人集资建房的“收益”和“风险”问题一向为社会所关注。据孔卫东介绍,与处于同一地段的商品房相比,个人自建房由于省却了开发商利润、广告费、银行贷款及前期投入等四大块费用,所以将比商品房节省20%至30%资金。在风险方面,孔卫东认为个人集资建房最大的风险来自会员内部意见难以统一。由于会员来自各行各业,能否将会员的意见协调统一起来,将成为此次建房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
但业内人士对个人集资建房的风险评价并不乐观。他们认为,由于个人集资建房目前在我国尚处于探索阶段,所以其所面临的政策风险、建房资金监管、建房过程中的“三公”(公开、公正、公平)等问题,都是有意个人集资建房者需要慎重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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