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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招商引资引进人才鼓励(执行市优惠政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2日 16:36 商务部网站

  引进人才鼓励(执行市优惠政策)11、凡引进我市工作的各类人才,经市委组织部、人事部门批准备案后,凭加盖“牡丹江市引进人才专用章”的证明信,直接到市人口控制办、公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其配偶原则上由接收人才的单位负责联系单位安置,特殊情况,组织、人事部门可在我市指令性安排适当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得拒绝接收;子女在中小学就读的,由市、区教委负责办理入学手续,并优先进热点小学、初中和重点高中就读,就读学校不得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对引进的各类人才及其随迁家属子女,免收任何费用
。

  (信息来源:牡丹江市东安区地方商务之窗)

  (信息来源:黑龙江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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