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低标工资社会公害待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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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 10:01 证券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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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最新消息称,近日,江苏、陕西、深圳等不少地方相继公布了2005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并定于今年7月1日起执行。从各方报道的显示看,一场人们期盼的“劳动力价值”的保卫战已经打响!它给一亿多的农民工传来了一个好消息,尽管这是一份迟来的欣慰。 长期以来,农民工工资太低已成为公众谴责的话题。加之某些
首先,劳动力价值被低估的直接后果是劳动力部分或者不同程度地退出市场,造成“民工荒”。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公布的一份调查报告认为,农民工短缺现象在部分地区客观存在,它已开始影响企业的生产能力和劳动力成本,预计今后几年这种现象仍将继续存在。调查显示,农民工短缺问题在东南沿海地区表现较为突出。如广东省现有的1900多万农民工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目前该区域农民工缺口近200万,缺工比率约为10%;福建省2004年末缺工近20万人。严重缺工的主要是从事“三来一补”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集中在产品竞争激烈的制鞋、玩具制造等行业。有一定技能的熟练工、体力劳动者、特别是青年女工的需求缺口大。这一现象在各地都存在。 其次,劳动力被低估,造成的延期后果,是劳动力再生产萎缩。前不久红网发表一篇文章,披露某些地方“民工一天工资只够吃四碗炸酱面”。从大量报道反映的事实来看,在农民工队伍中,有相当大的群体其工资仅仅够自己花销。如果一个打工者,每月的收入仅仅够自己的生活费用,不仅没有钱提高自己的劳动力素质,他甚至无法赡养老人、娶妻生子。这种合成归谬的整体后果是,劳动力队伍减小,劳动者素质降低,最终对企业的经营造成严重障碍。 最后,劳动力被低估的社会性后果,必然是劳资对立,劳资关系的恶化。现今中国农村,有80%的家庭有人在外打工,这意味着有七到八亿人与农民工有直接经济关系,加之农村家庭与城市家庭的亲情联系,在当代中国有十亿以上的人口关系着农民工!这意味着什么?它不仅仅是“三农”问题中的一个重点,它已经成为当代中国经济关系的最为基本、牵动经济社会面最大、影响最深远的关系。庞大的私有资本,庞大的农民工的劳动,由此结成的劳资关系事实上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生活中最为重要的经济关系。这种关系产生的影响力,怎样估计都不会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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