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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房与地下停车位买卖合同开始网上征求意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 00:11 北京现代商报

  商报讯(记者吴颖)一直为业界和市民关注的“北京市现房与地下停车位买卖合同”,终于有了音讯。昨天,记者从北京市工商局获悉,《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与《北京市机动车地下停车位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从明天起在相关网站公布,同时在网上征求公众意见,为期10天,此后不再进行公开听证。

  北京市工商局合同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本次征求意见的《现房买卖合同》适用于由开
发企业建设、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根据现房交易的特点,该征求意见稿与《商品房预售合同》有所不同,其中未列设计变更、规划变更、面积差异处理、权属初始登记等条款。

  《停车位买卖合同》适用于预售的机动车地下停车位。征求意见稿中对车位的建设依据、销售依据、基本情况、计价方式、付款约定、逾期付款责任、交付条件、登记手续办理、前期物业等做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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