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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九届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在南京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国家发改委年内将汇总全国各相关部委关于《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为“非公经济36条”)的具体实施方案,正式出台贯彻“非公经济36条”实施细则。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透露,目前全国工商联正在积极调研和起草“非公经济36条”中涉及到统战部和全国工商联六项内容的实施细则。同时工商联还将充当政府部门与民营企业的沟通桥梁,协助和监督相关政府部门贯彻“
非公经济36条”。此外,黄孟复还强调,要真正能够贯彻“非公经济36条”,应采取“自下而上”的地方促中央措施。
“36条”体现市场化原则
黄孟复指出,“非公经济36条”内容有两个突出特点。一个是充分体现了市场化原则,提出了贯彻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允许非公有制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允许国内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服务业、国防科技工业等领域。这些规定解决了非公有制企业发展中普遍遇到的一个瓶颈性问题,拓展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空间。通过给予非公有制企业公平待遇,有利于营造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正确处理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的关系,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国民经济充满活力、富有效率、健康运行。另一个是充分体现了法制化精神。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提出要完善私有财产保护制度,加快清理、修订和完善与保护合法私有财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二是提出要尽快完成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的法规、规章和行政性规定的工作;三是提出要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随着这些法律法规和制度的不断建立和完善,将为非公有制经济的长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热盼配套实施细则出台
据悉,在全国工商联汇总的一份对非公经济人士的调查报告中,关于贯彻落实“36条”应主要进行哪些方面工作这一问题,82.7%的非公经济人士选择了“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北京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宁长庆在会上汇报工作时说,非公经济在不同地区、行业的发展很不平衡,当务之急是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制订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宁长庆坦言,在市场准入方面,尽管实行“非禁即入”原则已多年,但非公经济在进入行政性垄断或资源性垄断领域时,仍面临有些部门出于利益考虑而设下的资质、资历等门槛;非公企业发展中的资金瓶颈至今仍缺少有效的解决办法,各金融机构对非公经济的贷款远不能满足正常需求。全国工商联常委、浙江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表示,没有良好的环境就没有优秀的企业。哪怕是生命力再强的树,假如没有充足的阳光和土壤,也是不会长大的。现在国务院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36条意见出台,如果各地都把政策落实到位,非公有制企业的健康成长就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贯彻“36条”需要地方促中央
黄孟复介绍,目前全国落实“非公经济36条”的情况是地方很重视,一些省、市已经或正在制定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性配套文件或实施细则。如吉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上海制定了《上海市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天津将出台《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并制定《关于加强对天津市骨干私营企业支持与服务的办法》;福建、黑龙江、安徽、内蒙古、湖南等一些省区也正在制定《实施意见》。然而中央的政府部门,落实起来却有一定困难。黄孟复表示,我们要将地方出台的政策拿来,使中央的相关部委解放思想。然而,据记者了解,尽管“非公经济36条”已经出台三个多月,但是目前仍有些地方还不知道这一政策,特别是一些二级县仍抱着陈旧的政策进行非公经济工作。在中央党校举办的一次为民营企业家解读“非公经济36条”的课上也有一些企业家反映不了解“非公经济36条”。黄孟复也提到,对于“非公经济36条”,也有一些地方基本上不知道,还有领导不知道的,所以差距非常大。因此,“真正要全部落实下去,还要有一个宣传力度。”黄孟复说,“所以我们全国工商联要在中央推36条的贯彻,各地工商联也要帮助省、市政府来推,这样阻碍就没了。国有企业也能发展,非公有制企业也能发展,就是一个和谐的社会了。”记者 魏春颖(侯颖/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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