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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将推荐实施酒品批发零售标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 10:47 海峡都市报

  N新华

  本报讯记者1日从商务部获悉,商务部于近日发布了《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和《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两项行业标准,将于7月1日起推荐实施。

  据商务部市场运行司有关人士介绍,酒类商品批发、零售经营管理规范的发布,旨在
进一步加强酒类市场管理,实行经营者质量责任制,有效防止假冒伪劣酒品流入市场。

  这两项行业标准严格规定了酒类商品经营者从事酒类商品交易活动应具备的经营条件,包括企业经营资质、必要的人员经营场地、经营设备和专业人员等;要求经营者在采购、销售、人员、财务、广告等环节建立完善规范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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