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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薄继东)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出现重大笔误,事后没有刊登更正公告,偷偷改正,华电能源(600726)招来了不必要的争议,同时给华电转债(100726)的持有人带来了一场误会和空欢喜。
昨日公司公告称,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特别向下修正条款———“在转债存续期间,当本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内有20个交易日A股收盘价格不高于当日生效转股价格
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以不超过20%的幅度降低转股价格”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将华电转债转股价由目前生效的5.60元修正至4.48元。
此公告令华电转债的持有人张先生好生纳闷,眼看今天华电转债的转股价时点向下修正条件已满足,为什么没有等来华电能源的可转债转股价时点向下修正公告,只看到了该转债的转股价特别向下修正公告呢?
张先生对记者说,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登载的华电转债的募集说明书第41页明明指出:如果2005年6月3日前30个交易日华电能源(原龙电股份)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与1.03的乘积低于当时生效转股价的98%,则该乘积自动成为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根据这一条款以及当期转股价格和K线走势。可以推断出,华电转债的转股价应当下调至3.40元,而不是4.48元。
这是怎么回事呢?记者经调查后发现,原来华电能源最先披露的可转债募集说明书有笔误,错将“2004年12月3日”和“2005年12月3日”这两个转股价时点向下修正日期写成了“2004年6月3日”和“2005年6月3日”。
该股在随后披露的可转债上市公告书中作了修正,在2004年12月3日的公告中,也刊有“转债发行首日起满半年、1年半、2年半之日(时点修正日),即2003年12月3日,2004年12月3日和2005年12月3日……”的字样。
对于公司最先发布的可转债募集说明书有笔误一说,华电能源的证券事务代表战莹并不承认,推说该股在上证所的网站上刊登的募集说明书没有写错,并表示不清楚巨潮资讯的募集说明书来自何种渠道。记者费了好一番功夫终于在上证所的网站上找到了那份只能通过检索方式看到的募集说明书。果然,就像战莹所说的那样,这份募集说明书上登载的三个转股价时点向下修正日期是正确的。
或许,孰是孰非只能从2003年5月29日印发的《上海证券报》上寻找答案了。不过,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华电能源如能发布一个提示性的公告,则对消除华电转债持有人的误会会有很大帮助,因为目前市场上投资者能够很方便地翻阅到的华电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版本多数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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