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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纸上的法律法规,的确已经站在了受害的弱势者一边,可欠薪的包工头玩“蒸发”,一年多也没见“法律”找上他!法院的判决书形同废纸,难道有关方面就只能束手无策、徒唤奈何吗?
孙凤忠
据《华商晨报》6月2日报道,在大连被欠工钱的农民工与法院判决后玩失踪的包工头真可谓“冤家路窄”,意外在沈阳“重逢”,结果60名民工“抓住了他”并架着他浩浩荡荡地向市政府进发。该包工头上身赤裸、一只手还使劲拽着没有腰带的裤子。几名民警对此没有任何办法,只好满头大汗地跟着队伍走。在近一个小时的时间里,这名“大包”近乎被示众。
想来,民工们决不会无缘无故地这么做,更不会认错了人。因此可以肯定,这名被架住游街的“大包”正是他们辛辛苦苦一年多要找的欠其工钱的人。反观这60名民工“没有打人”,而是“非常文明”地用这种方式讨薪,还是不免让人感慨多多。很显然,这是一个典型的以“违法对违法”的事件。在这一事件的背后,我们更发现了一个重要信息,那就是法律威信的流失。
事实上,无论是这名包工头还是这60个民工,早已不再相信法律能够解决问题——尽管被“抓住”的包工头一再“愤怒”地叫嚷“你们这么做是犯法的”,但其愤怒归愤怒,心底里势必非常明白:“说这个没用”。法律早就被其自身视若无物,(法院判决生效,他却“失踪”了,从大连跑到了沈阳),此时再搬出法律来唬人,大抵也是无济于事的;而民工们显然也“不吃这一套”,还是对他采取了“必要的措施”,想来也必是出于这种逻辑:法律既然拿你没辙,同样也会拿这种“不打人的文明讨薪”行为没辙。当然,民工们这种不打人的“文明讨薪”方式,并没有为这位“大包”所认可,但其也许并不会感叹法律不能维护其人身权益,只能感叹自己怎么“恁寸”了。
数钱吃面、做工付钱、天经地义。任何一部法律,都不可能支持包工头吞没民工劳动所得,这不必赘言。但不良包工头就是敢于挑战“天经地义”、敢于吞没民工工资,这也就使法律威信不再;而民工好不容易打赢了官司,拿着已经生效的判决书,却找不到还钱的人,其又怎么可能继续相信法律有震慑作用、能为其主持公道呢?“赢理没赢钱”,势必使其进一步“明白”:“只有依靠自己的努力,才能解决问题”,因此,“费一年的劲”才“抓到”的人,当然“千万不能让他跑了”。然而,这些只是法律威信流失的一个表征或是一种体现,并不是法律威信流失的必然或根源。
那么到底什么才是法律威信流失的根源呢?笔者以为,执法存在死结,是其根源所在。写在纸上的法律法规,的确已经站在了受害的弱势者一边,可欠薪的包工头玩“蒸发”,一年多也没见“法律”找上他!法院的判决书形同废纸,难道有关方面就只能束手无策、徒唤奈何吗?如此恶劣的“老赖”,不是被法院及执法者“抓住”,而是被民工们自己“费一年劲抓住”,我们从中是不是该反思点什么?从这个意义上讲,如何使法律尤其是使判决生效的法律得以不折不扣地执行,势必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现实课题。不管是出于何种具体原因,法律法规落不到实处,违法者没有付出应有的代价,守法者却要蒙受损失,法律法规又岂能有威信可言!
事实上,也正是因为如此,此游街事件才会上演,而类似的讨薪事件短时间之内也不可能绝迹。但毋庸置疑,民工的做法,实属被逼无奈,而这种无奈之举却理应引起有关方面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尤其这还是事关法律威信维护的大问题,有关方面决不能置若罔闻、无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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