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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可以直接收发进出口货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 08:56 沈阳今报

  记者王晓

  今报讯 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正式实施,根据该规定,个人也可成为进出口货物收发人。

  据介绍,《规定》将专业报关和代理报关企业统一合并为“报关企业”;统一市场准
入的标准和审批程序;将每年一次的企业年审改为报关企业两年一次、其他企业三年一次更换注册登记证书等。《规定》还扩大了报关企业范围,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境内法人均可办理报关注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不仅包括法人,而且还包括其他组织和个人。根据《规定》,个人可以个体工商户身份到海关办理报关注册登记,成为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取得独立的海关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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