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40m2未用足上限
北京昨天出台的《北京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规定,单套建筑面积140(含)平方米以下房屋交易时可以申请免缴营业税。
昨天,北京市建委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公布北京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意味着《北京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出台。通知规定,本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北京市此次出台的普通住宅标准的三个条件,容积率和实际成交价标准与建设部等七部委《意见》保持一致,只有户型面积在《意见》允许范围内上浮了20平方米。“这样的标准可以使许多人放心了。”市建委房屋交易处负责人表示,北京将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单套建筑面积定为140平方米,“主要是防止‘误伤’普通老百姓。”
另外,通知还公布了今年不同级别土地上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并规定六至十级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按六级执行。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依据上年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确定,每年公布一次。于祥明 李雯
上海:非普通住房征收3%%契税
根据上海市刚刚出台的房地产税收细则,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作出具体界定,并规定凡在2005年6月1日后购买非普通住房的,按3%税率征收契税。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联合发出通知,规定:可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必须同时满足3个条件,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在内环线以内的低于17500元/平方米,内环与外环之间的低于10000元/平方米,外环线以外的低于7000元/平方米。这一普通住房标准自6月1日起执行,以后由上海市政府每半年公布一次。
在个人住房交易的税收政策方面,上海规定按国家政策执行: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应全额征收营业税;超过2年(含2年)、符合上海市公布的普通住房标准的住房对外销售、且有相关证明材料的,免征营业税手续;若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则一律按非普通住房的有关营业税政策,即按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在契税方面,上海市规定,凡在6月1日后购买非普通住房的,按3%税率征收契税。凡个人在2005年5月3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已取得发票尚未缴纳契税的,仍可按3%税率减半征收,但必须在2005年7月31日前缴清。
在房屋购买时间的确定方面,上海市分3种不同的情况加以区分:凡在2005年5月31日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以购房人取得的产权证或房屋交接书上记载的时间按孰先原则确定;在2005年5月31日前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的,以购房人取得的产权证上记载的时间确定;而在2005年6月1日后购买商品住房的,以购房人取得的产权证或契税清算后取得的完税凭证上记载的时间确定。徐寿松
广东:面积标准按套内面积计算
昨日,广东省建设厅公布了《关于确定我省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国家七部委下发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细化,确定以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作为界定“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标准。如果按照现在住房实用率85%%计算,建筑面积约在14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为“非普通住房”。
据此计算,建筑面积约在14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属于“非普通住房”,如果按照去年广州市一、二手住宅均价计算,市民购买该类住房,一手住宅要多交约9960元以上契税,二手住宅要多交约6000元以上契税。转让一手住宅要多交3200元以上税费、二手住宅要多交2000元以上税费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才是“普通住房”
根据《通知》,省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住房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二是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三是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2倍以下(含1.2倍)。
根据广东省建设厅昨天公布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可根据本地实际,在广东省标准的基础上对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标准适当上浮,但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并必须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执行。据悉,广州市的标准将于今天出台,并会用足上限,套内面积上浮10%,达132平方米。黄颖 熊剑锋房产新政抑制“豪宅”,对普通百姓购房影响不大。闫迪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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