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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与国资委联合推进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
大中型国企要积极试点
本报讯 中国证监会、国资委5月30日联合发布《关于做好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股权分置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改革试点工作的平稳推进提供有力支持。
《意见》共分10条。文中指出,股权分置改革是资本市场一项重要的制度改革,有利于完善资本市场定价机制,强化对上市公司的市场约束,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功能和作用;有利于国有企业的改造重组和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调整,关系到投资者的
切身利益和资本市场的长远发展。
股权分置改革要着眼于健全资本市场功能和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要通过改革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资本运作效率,优化资产结构,增加投资回报;要鼓励改革后的公司进行并购重组、资本运营方面的创新试点,帮助上市公司做优做强。
《意见》要求,试点上市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要通过规范有效的程序安排,保障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力;大中型上市公司特别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要积极利用股权分置改革进一步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使资产的保值增值具有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价值评判基础;保荐机构要发挥协调平衡作用,诚实守信、公正客观、勤勉尽责,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方案设计要切合公司实际,既要合法合理,又要降低改革成本,维护市场稳定;机构投资者在改革中要发挥积极作用,要从流通股股东整体利益和市场长远利益出发,切实履行所承担的职责;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多做正面引导工作。
《意见》明确,要合理控制改革的节奏,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和市场监管机制,依法维护改革的正常秩序。要加快落实各项资本市场治本措施,形成改革的综合配套效应,协调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积极支持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统筹考虑股权分置改革与本地国有企业改革、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的关系。
新华
要闻解读
“十条”能带来什么?
昨天,证监会和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做好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这个《意见》,可以说是对前一段时期试点工作和调研座谈结果的一个阶段性的总结。
表态的意义更大
证券业人士认为,从内容看,《意见》对市场普遍关心的问题没有明确回答,仅仅重申了一些方向性原则:1.强调股权分置改革要着眼于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质量。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资本运营等创新,来提高股东回报及公司质量,并发挥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我们认为,这是一项长期耗时的工作,如何创新,如何鼓励创新,都不是一蹴而就的事。2.强调大中型公司要积极进行股权分置试点。这进一步明确了试点的方向,接下来市场将关注起配套细则。3.强调各级国资机构要积极支持试点工作,但如何激励、如何在程序上进一步明确,仍不得而知。
从意见内容来看,虽无实质性的措施,但“证监会和国资委联合发布”,表明国资委首次正式就这个问题进行表态,表明两个部委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大方向上意见保持一致,在改变市场对股权分置这个问题的看法上应该起到正面的作用。
专家普遍认为,《意见》要求大中型上市公司特别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要积极参与股权分置改革,并要求各级国资监管机构积极支持试点工作等是最大的看点,这也是国资委自改革试点以来最高调的回应,也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如果这一点能在第二批试点名称上得到体现了,无疑将使得试点方案更具代表性,并能起到示范作用。
因为市场对股权分置改革的担忧之一就是国有企业,特别是一些优质的国有企业参与积极性不足。此次出台的《意见》强调了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来认识股权分置改革的重要性,要求各管理部门的协作,特别是国资委的积极态度在较大程度上打消了市场存在的疑虑,对市场构成利好预期。文中积极倡导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积极支持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大中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将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有利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改革预期。未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将以市值为评判基础的倾向初露端倪。
有望出现反弹
国信证券首席估值分析师、资深策略分析师汤小生对记者表示,《意见》表明管理层明确希望股权分置改革需要一个稳定的市场环境,为此,要致力于化解证券公司风险、扩大合规资金入市渠道、加强资本市场法制诚信建设等各项资本市场治本措施,形成改革的综合配套效应。此外,合理控制改革节奏,实行“试点先行、分步推进”的方式方法必须坚持,从这一角度来看,短期内推行一套就股权分置改革中就补偿幅度和推广的时间表几乎没有可能,正因为如此,我们认为市场短期内将在优质国有大盘股有望出现在第二批试点名单中的利好预期下出现反弹,但反弹的高度仍将受制于现存的仍无法解决的不确定性因素。
本报记者 陈家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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