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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6个月前,中航油宣布了因一系列能源投机交易而造成了5.5亿美元(约人民币45.5亿元)的损失。一些市场人士就强化相关规则和程序的必要性向新加坡交易所提出了质疑。
5月31日,新加坡交易所(SGX)首席执行官谢福华率领多名专业人士抵达中国,为在新加坡以及将要赴新上市的中国企业进行上市公司指导。以提升公司治理标准,促进良好的监管方式。
作为对其法规框架及审批流程年度总结工作的一部分,新加坡交易所2005年5月30日发布了一份关于上市规则修改的公开咨询文件,以计划加强其上市规则与审批程序。拟议的修改主要集中在两个领域———提升公司治理和中介机构角色的扩展。
这份文件将自2005年5月30日起至7月1日向大众公开以听取回馈意见。新加坡交易所称,将根据公众的反馈意见来决定是否对这份修改的内容作进一步的修订。
根据文件显示,对于那些计划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外国企业而言,拟修订的规则要求这些公司董事会必须在持续性的基础上至少有两位独立本地董事,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或是拥有一位居住在新加坡的具有执行力的公司管理人员;或是居住在新加坡的非独立董事;或是能够向董事们提供公司信息方面协助,以及就新加坡的法律向股票发行者提供建议的新加坡合格人士。
另外,在公司披露的中期财报中,要求一个来自董事会的“消极保证”确认,表明在其所知和所能预料的最大限度内没有能够导致财务报告虚假或误导的因素;并且要求董事会和CEO就公司多项包括内控情况进行年度确认。
除了对公司的治理结构方面的要求外,修规则对中介机构的义务也作了新的要求,主要有:将主理商的主理角色信息披露(署名)要求从一年增至两年;要求主理商确认上市申请人的董事了解上市规则下所应负的职责和有关新加坡法律法规;并且要求任命一名守法顾问协助公司向上市公司的过渡。
谢福华称:“我们拥有一向被用于监管和促进公开且信息充分披露的市场的规则。我们的规范体系是可靠而健全的。随着新加坡市场的发展,我们继续沿用相同的原则。”
但他同时表示,对于现有的上市公司,新规则将给予两年的时间来调整并最终符合新的标准。
《国际金融报》 (2005年06月01日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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