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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非故意侵权得"豁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30日 11:31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世辉)我国首部网络著作权行政管理规章《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今天起正式实施。《办法》规定,对明知侵犯著作权仍进行链接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商将做出惩处,但对于不知实施了侵犯,或者事前不知、但被告知侵犯了著作权后马上采取移除措施的,可给以豁免。

  该《办法》首次对网上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给出具体惩处措施。同时,《办法》第十二条
规定,没有证据表明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明知侵权事实存在的,或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接到著作权人通知后,采取措施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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