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404法案明年生效 中国赴美企业没准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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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30日 02:49 北京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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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 (记者 彭宇) 到明年底,中国赴美上市企业的老总就必须在向美国证交所提交的财务内控报告上郑重签字,但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的调查显示,他们中有超过四成人尚没做好签字准备。因为,他们领导的企业也许无法按时交出要求严格的财务内控报告。 美国在2002年7月出台《萨班尼斯-奥克斯莱法案》,其中的第404条款中要求所有上市企业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提交一份详尽的财务报表内控报告。到明年,这一法案中的核心条
“404条款即使对美国本土企业来说也非常严格。”安永企业风险服务主管合伙人吴继龙说。该条款要求,每个企业要将公司任何一个岗位的职务、职责都描述得一目了然,这项工作需要大量材料和文件支持。安永称,收入在50亿美元以上的企业至少要在这上面投入10000个小时,即使不停顿的工作,也需要14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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