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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商业银行1至4月主动查出各类案件45起,成功堵截、防范案件117起,涉案金额本外币合计达5.35亿元。”中国银监会近日表示,今年2月份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案件“堵防”初见成效,但仍存在不少隐患。银监会要求,四大行要对2003年、2004年已经处理完结的银行案件进行“回头看”,并抓紧查处2005年以来发生的银行案件。
中国银监会上周召开了“国有商业银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第四次会议”。银监会肯定
了四大行2月份以来开展的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初步成果。在四大行的案件堵防工作中,工行开展了以纠正违规违章为主要内容的“扫雷工程”;农行自4月16日起在全行开展了有8万余人参加的经营机构操作风险大检查;中行对现行的2436项规章制度进行了梳理。
建行则配合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于5月初下发了《关于追究案件发生机构及其上级机构领导人员责任的规定》,在国内银行中首次引入引咎辞职制度。因为所辖范围内近两年案件多发等情况,该行山西省分行行长梁富成、湖南省分行行长孙建成已经首先“试规”,于近日引咎辞职。
银监会称,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案件专项治理仍存在三大问题:一是商业银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进展仍不平衡,部分分支机构和部分地区的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离银监会的要求还有距离;二是银行案件仍然时有发生;三是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有章不循、违章不纠、处罚不严的情况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
银监会要求四大行将案件专项治理向“纵深推进”。继续抓好银行案件的查处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对2003年、2004年发生的银行案件进行系统梳理,对已经处理完结的银行案件进行“回头看”,并抓紧查处2005年以来发生的银行案件,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抓好对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抓紧进行本行规章制度的清理,研究建立查防银行案件的长效机制。
据悉,为督促国有商业银行贯彻落实银监会的有关要求,了解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及银监局督促落实案件专项治理的工作情况,银监会已经派出检查组,对部分地区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包括一线营业网点)和有关银监局的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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