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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时代商报记者魏晓磊)作为沿海主要省份,辽宁、山东、广东、江苏、浙江、福建经济相对发达,居民生活水平相对较高。根据国家统计局城调总队提供的2004年城镇住户调查资料,有关部门将居民主要生活指标进行横向对比,显示2004年辽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消费性支出均在六省中居第六位,与其他沿海经济发达省份仍有一定差距。
2004年辽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07.56元,居六省第六位,比全国平均水平少1
414.44元,比居第一位的浙江少6538.82元。从增长速度看,辽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0.6%,增幅居第四位。近3年来,辽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其他五省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逐渐拉大。(见表一)
2004年辽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6543.28元,同比增长7.7%,比居第一位的广东少4541.51元。从增长速度看,城镇居民消费需求较旺盛。2004年辽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同比增长7.7%,增速虽快,但较其他五省仍有差距,没有摆脱第六的座次。
从居民八大类消费支出看,各省消费有所侧重。辽宁城镇居民在居住和交通通讯方面的消费投入较多,但仍在排序中居后;在食品方面的消费虽然也较多,但恩格尔系数(食品支出占消费支出比重)有所下降,生活水平有所提高。而随着第三产业的发展,居民对家庭社会化服务需求越来越大。2004年辽宁城镇居民服务性消费支出人均3271.35元,居六省第三位。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增大,每百户汽车和电脑拥有量增加。(见表二)
从人均收支相抵后结余额看,辽宁城镇居民人均结余464.28元,居第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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